一、主办单位:浙江省体育局、浙江省体育总会。
二、承办单位:舟山市体育局、舟山市体育总会、浙江省模型无线电运动协会。
三、协办单位:定海区体育局、定海区体育总会、杭州市模型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。
四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2016年5月21-22日在舟山市举行(具体地点以补充通知为准)。
五、参赛单位:省、市、县、乡镇、街道体育总会和分会,有关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俱乐部(包括高校、中、小学,社区、体育俱乐部)。
六、竞赛项目组别:
(一)竞赛组别:成年组、高中组、初中组、小学组。
(二)竞赛项目:短距离3.5MHz、短距离144MHz测向个人单项记时赛、单项团体和总团体赛。
七、参赛资格:
(一)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团体(高中组含职业高中、中专及技校;成年组含高校体育社团、社会体育社团);
(二)参加总团体赛测向的运动员必须参加144MHz、3.5MHz个人项目的比赛。
八、竞赛办法:
(一)测向竞赛按照2002年国家体委航管中心审定的《短距离无线电测向竞赛规则》。
(二)测向个人计时赛:
(1)短距离3.5MHz、短距离144MHz个人赛各进行一场。
(2)测向个人赛3.5MHz、144MHz每场找台数:成年组找8个台,高中组找7个台,初中组找6个台,小学组5个台。
(3) 各组别运动员同场进行比赛。成绩由各场单项成绩分别按有效台数、实用时间确定。
(4)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、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,可自行退赛,退出必须尽快向终点报告;不向终点报告的,取消本队最好成绩一名。
(5)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出比赛的,领队或者教练员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。
九、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:
(一)竞赛录取各组别个人取1-8名,单项团体及总团体各组别录取前三名,分别给予奖励;少于录取名次参赛按减1名次录取。
(二)男、女单项团体赛3.5MHz和144MHz按各队个人成绩最好3男3女的总有效找台数及总实用时间计算成绩。总团体按各代表队3.5MHz、144MHz最好单项团体的总有效找台数及总实用时间计算成绩。
(三)比赛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,评选办法另定。
十、报名和报到:
(一)报名:每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,参加个人单项赛的人数不限;计入单项团体和总团体成绩的运动员,各队报名人数必须大于等于三男三女;报名表请用电脑打印,一式三份,并加盖单位公章,两份请于5 月1日前分别寄:杭州市模型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(地址:艮山西路401号,联系电话:0571-87994192,联系人:黄重文,电子邮箱hzwxdcx@163.com,邮编:310004)和舟山市定海区文体局,(地址: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61号定海区文体局207办公室,联系电话:0580-2609947,联系人:潘舟连,电子邮箱:310250634@qq.com,邮编:316000),另一份请在报到时上交,报名截止日为2015年5月10日。
(二)报到:
(1)报到时各队必须交验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;
(2)运动员本人身份证或出具证明其身份的证明;
(3)区级或以上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;
(4)参赛人员须提供不低于10万元的“人身意外伤害保险”单(复印件);(手续不全者,禁止参赛)。
(5)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运动员名单。若确需更改运动员名单的,须在报到时提出书面申请、说明具体原因,并交纳手续费每名50元,该队报到结束后,则不再受理“更改”。
十一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: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有省体育局选派,如裁判人员不足,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十二、经费:
(一)指卡押金每队500元(领队、教练联席会议时缴纳);
(二)报到时按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每人交纳竞赛技术服务费60元。
(三)参赛代表队食宿、交通费用自理。
(四)运动员申诉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提交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,并交纳500元申诉费,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者取消原判的决定。如果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,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位最终判决。
十三、本规则解释权归属省体育局、省体育总会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